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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负责指导郊区工业深化改革,进行体制、机制创新,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布局,组织推动行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负责对郊区工业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有关政策措施拟订。
三、负责对郊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功能区的管理、指导和政策扶持,推动郊区工业的战略集中和开展地区经济技术合作。
四、负责开展对乡镇企业家评选及培训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郊区工业减负工作。
六、负责为天津郊区工业信息网提供郊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功能区基本情况、东西部合作基本情况、重点农副产品加工情况等资料信息。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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