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 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是项目评审、评估、论证的唯一依据。项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本申请书,确保项目信息表与资金预算、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和数据完全一致,并提供真实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旦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市科委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2. 本申请书适用于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必须按照“年度项目指南”填写科技专项的具体名称。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八份。请不要另行制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内容包括:
a. 项目信息表(表中的各栏目不得空缺,无相关内容时填“无”,不得超过规定字数,不得改动表格的格式和内容,数字一律取整数,单位名称要写全称);
b. 项目实施方案;
c.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
d. 附件(发明专利证书、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知识产权归属等的证明材料,承担单位间的合作协议等)。
(2)申请书电子文档一份,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包括除附件外的全部申报材料。
4. 项目申请者必须从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下载“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系统”软件,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和要求填写和打印,不得自行改变版式、取消和增加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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