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郊县工业技术改造贴息项目申报说明
各区县工业经委、乡企办:
按照《天津市郊县工业技术改造贷款市财政贴息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007年郊县工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按照《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2005-2010年)》的规定,严格划分扶持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产品和技术的区别。在2007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中,选择符合鼓励类的在建项目(含结转项目)或完工项目申报。
二、各区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其重要性排序,填写“申报表”,并以区县人民政府文件形式申报,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市局工业发展处,申报截止日为2007年5月31日前。
三、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初选名单反馈后15日内,按《办法》规定报送项目的有关材料,其中借款合同、借款单据需带原件进行核对,企业填报的“申请表”要求上报电子版。
四、“申请表”附录部分与“申报表”中“产业技术名称及编号”项目的填写,参照《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2005年-2010年)》。
五、区县要严格审查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审核贴息材料,注意“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和数据关系的正确性。
工业发展处邮箱:xxtjc-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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