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郊县工业技术改造贷款市财政贴息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 农 委 [2007] 31号
津财农联 [2007] 18号
有农业的区、各县人民政府:
为促进郊县工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郊县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对《天津市郊区工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津农委[2005]33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天津市郊县工业技术改造贷款市财政贴息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郊县工业技术改造贷款市级财政贴息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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