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经贸委部署国家节能技改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据贵州省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提供的消息:2007年8月3日上午,“国家节能技改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会”在省经贸委八楼会议室召开。省直有关单位、部分中央驻黔企业和省重点耗能企业等代表参加了会议,省经贸委总经济师郑楚平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加强贵州节能技改项目投入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省经贸委资源处处长李光琪重点介绍了国家节能技改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内容及程序,并布置了贵州的申报工作。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节能降耗的财政投入力度,将对节能技改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式由原来的“资金补助节能项目建设”改变为“资金奖励节能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节能量的多少来决定奖励资金的额度。今后向国家申报的节能技改资金项目要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节能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确认项目节能量后将拨付70%的奖励资金,待项目验收后再给予剩余的30%,如发现项目申报单位弄虚作假,夸大节能量等情形,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
通过资金奖励的方式来支持节能技改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将进一步加大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推动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补偿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自身的改造和项目建设来实现节能减排。(2007-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