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恒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今年根据我委要求,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主题调研工作。我委召开了主题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的扶贫工作。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同志作了题为“认清形势,积极应对,进一步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的总结讲话,论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范恒山同志指出,建国以后,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缓解和消除社会贫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扶贫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上世纪80年代初,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方针正式纳入国家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行动卓有成效地向前推进。上世纪90年代,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入21世纪后,为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些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的提出,提升了扶贫工作的地位,丰富了扶贫工作的内涵,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也更为紧迫。
范恒山同志从如下五个方面分析了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一、加速现代化建设进程需要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我国GDP年均增长达到9.7%,总量由1978年的0.36万亿元提高到2006年的21.09万亿元,在世界排名已经达到第四位;人均GDP由1978年的381元提高到2006年的15973元,在2002年超过1000美元之后,又在2006年突破2000美元大关。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2006年的35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提高到2006年的11759元,体现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内容的吃、穿、住、行、乐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环境极大改善。三是国际地位大大提升。我国已经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火车头之一,中国经济的增长、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资本市场的变化等已经影响到世界经济的格局,中国的参与、合作与协调已经是解决许多重大国际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并没有改变我们仍然不是世界强国的现实。在总体发展实力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状态的同时,各地区的发展也相当不平衡,贫困地区仍然十分落后,距离现代化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反映现代化程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水平来看,我国三次产业结构比重总体上已经由1978年的27.9:47.9:24.2调整为2006年的11.8:48.7:39.5;城镇化水平已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6年的43.9%;从总体上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机构研究表明,2006年市场化率已超过70%。而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状况则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7.4:40:32.6,农业比重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第三产业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仅为22.1%,仅相当于全国上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地理位置偏远封闭,市场化程度较低。沿海一些地区已基本实现了现代化,而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584元和1928元,仅分别相当于全国的35%和54%。没有贫困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一部分地区的人民群众仍然处于贫困状态,以及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现代化水平差距拉大的事实,不仅表明扶贫工作十分重要,也表明扶贫的方式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不渝坚持的战略方针。这些年来,逐渐形成了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经过努力,各个区域的特色与优势得到了有效发挥,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全面加快且效益明显提升。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从人均GDP看,1978年东部地区是中部的1.7倍、西部的1.8倍,2006年分别扩大到2.0倍和2.5倍;从农民人均纯收入看,1978年东部地区是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1.2倍,2006年分别扩大到1.5倍和2.0倍。欠发达省份与发达省份比较,2006年贵州、西藏、宁夏三省区的人均GDP分别为上海市的10%、18%和21%,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上海市的22%、26%和30%。中西部地区是我国老、少、边、穷集中分布的地区,涵盖了全国81%的老区县、83%的少数民族县、93%的陆地边境县和100%的国家扶贫重点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着力抓好“两头”,除了继续鼓励和推动发达地区率先发展,以迅速提高国家的财政实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外,关键是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把区域经济发展中“最短的木板”做长。贫困地区的发展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扶持老、少、边、穷等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有利于尽快缩小区域差距,形成协调发展的趋向。因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就必须大力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也就必须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事业发展一直相对滞后,与经济增长不相协调。在贫困地区,这一矛盾更加突出,社会发展“瘸腿”现象十分严重。根据2006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数据,在教育方面,国家扶贫重点县劳动力文盲比例比全国高5.8个百分点,儿童入学率比全国低4.6个百分点。在医疗卫生方面,国家扶贫重点县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和医生数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左右,相当于改革开放初期的水平。在文化方面,大部分贫困地区文化娱乐贫乏,相当一部分行政村没有广播电视。在社会保障方面,除民政救济、救助外,农村低保制度正在建立还很不完善,养老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贫困地区上学难、就医难、养老难问题十分突出,碘缺乏、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在一些地区比较普遍,因灾返贫、因病返贫、因学返贫现象时常发生。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的这种状况,不仅影响到贫困群众均等地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而且影响到社会和谐。在收入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产生的两级分化,容易产生和激化贫富矛盾,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事实上,贫富矛盾在一些地区已不同程度地显露出来,出现了富人对穷人的漠视、穷人对富人的敌视的现象。贫困问题不解决,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过大的状况不能得到扭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真正的、圆满的实现。解决贫富矛盾的关键是解决贫困问题。通过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均等地享受公共服务,有利于解决贫富矛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需要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
我国农村一直处于落后状态。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改变国家千疮百孔、一穷二白的局面,尽快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战略,客观上也形成了重点发展城市的政策格局,农村和农民不仅不能够与城市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在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创造性方面受到诸多体制与政策限制,而且还以不平等的交易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产品、资源等方面的支持。这种状况导致了农村和城市间差距的进一步拉大。改革开放以后,支持“三农”放到了突出重要的位置,适应市场化的进程,一些限制农民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也逐渐得到改革和改变,农村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投资、资源要素向城市集聚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限制农民创业发展的一些关键性体制制约并没有根本消除,农村对城市建立在不平等交易基础上的支持并没有根本解决。在市场化、工业化的形势下,农村向城市输送的不仅仅是廉价的产品与资源,而且进一步扩大到资金、土地和人才。尽管这些年来“三农”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城乡差别仍在进一步拉大,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从整体发展状况看,截至2006年底,我国GDP总量已经达到21万亿元,国家财政收入已经接近4万亿元,但来自第一产业的GDP为2.5万亿元,占12%;税收1084亿元,仅占2.8%。从收入状况看,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已从1978年的2.6:1扩大到2006年的3.3:1。2006年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28元,仅为全国农村水平的54%,全国城镇水平的16%;生活消费支出为1680元,仅为全国农村水平的60%,全国城镇水平的20%。如果按人均财产占有量评估,城镇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5倍左右,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的40倍以上。过大的城乡差别不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对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制约,还会导致一系列的深层经济与社会矛盾,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我们已经具备了统筹城乡发展,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的条件。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是支持农村的发展,支持农村发展的关键是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别。
五、加快改变贫困面貌需要加强和改善扶贫工作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扶贫工作不断深化,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6年的214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6年的2.3%,这是我国乃至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壮举。但是,我们要看到,扶贫工作仍很艰巨。从全国看,光农村就有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5700万人,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规模。从地区情况看,京津地区属于发达地区,但是距离北京不超过150公里,就从南、西、北三面形成了一条“环京津贫困带”,分布着100多万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2006年河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六省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都超过400万人,其中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每省都有20%以上的农村人口生活在年均纯收入958元的低收入线以下。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自然环境恶劣、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脱贫致富的难度很大。而且,已经初步解决温饱的群众中,一部分生产生活条件仍然较差,稳定脱贫的能力较弱,返贫现象时常发生。同时,目前我国的贫困标准还比较低。据测算,按照世界银行人均1天1美元的标准,目前我国农村至少还有1.2亿贫困人口,大体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10%,规模仅次于印度列世界第二位。这些情况表明,我们需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扶贫工作,既要继续保持必要的工作力度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又要根据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和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创新和完善扶贫工作方式,使扶贫工作成为消除贫困人口、改变贫困面貌的原动力并产生最直接、最突出的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