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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说明
一、受理范围 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包括:火炬项目、星火项目、可持续发展行动项目、新产品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兴贸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立项及资助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根据各类项目指南的要求,符合立项条件予以立项。立项条件见项目申报指南。对于执行效果良好的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可根据项目的情况予以适当资助。各类项目的资助条件和资助方式如下: 1.火炬项目以贷款贴息的方式资助,对于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2.星火项目以贷款贴息的方式资助,对于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3.可持续发展行动项目以贷款贴息、无偿补贴两种方式资助,对于项目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4.新产品项目以无偿补贴的方式资助,对于纳税额超过20万元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5.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以无偿补贴的方式资助,对于推广应用用户数不少于10家,或通过新技术推广应用产生超过1000万元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应用效果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6.认定成果转化项目以贷款贴息、无偿补贴和股权投资三种方式资助,对于销售额超过300万元或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7.科技兴贸项目以贷款贴息、无偿补贴两种方式资助,对于出口额超过300万元或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8.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贷款贴息、无偿补贴等方式给予资助,资助额为20万元。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的方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照项目指南自主申报。 2.申请材料 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除需填写“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外,还需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国家计划申请书,作为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填写国家计划申请书注意事项见各类项目指南。 “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由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请书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所有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可用移动硬盘、优盘、软盘等拷贝)。 3.申报单位说明 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应按法人单位填写,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申请书须经局级(含局级以上)单位或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推荐。对申报单位的要求在相应项目指南中有详细说明。 4.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 5.起始时间要求 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8年10月,实施期限以整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6.不受理的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我委对此类项目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已经得到过国家或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计划立项的项目; (3)有尚未结项的市级及以上火炬项目、星火项目、新产品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兴贸项目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单位;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验收的单位;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 四、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 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2.受理地点 项目申请书受理单位为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单位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 邮政编码:300203 联系电话:58792806 3.形式审查 对本批申报的所有项目,市科委委托受理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在项目负责人、单位自审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通知申报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不接受申请处理,申请材料退回。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市科委将进行立项重复性审查,对于在同一研发或产业化阶段得到过资助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其它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3月21日下午5: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附后。
火炬项目
火炬计划是一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火炬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炬计划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实施意义 火炬计划的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突出自主创新,实现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改造,实现与国家火炬计划衔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化水平。 二、年度目标 2008年度市级火炬项目将按照自主创新、优化环境、加强集成、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推动产业集群技术升级的重点任务,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支持,促进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动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尤其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天津市经济发展和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品及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火炬计划项目将进一步加强与其它科技计划的衔接配合,优先支持国家和天津市科技计划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火炬计划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带动作用。 三、支持重点 火炬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是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六大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基于六大技术领域的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业、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食品、现代农业技术。 3.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材料成型和加工先进设备。 4.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6.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 四、申报说明 1.申报火炬计划项目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其技术应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其产品已通过小试或中间试验的技术鉴定,并可达到商品化生产的阶段。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还应当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达产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年; (4)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异议; (5)项目承担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主承担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单位; (6)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和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2.项目申报程序 火炬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市级火炬计划项目两部分,市级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上报到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到受理单位,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在市级火炬计划项目中按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 3.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须填报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有关表格可从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火炬计划项目一栏下载。 项目申请单位报送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包括: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 (2)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5)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 (6)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 ③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 ④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⑤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⑥其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4.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联 系 人:杨卫红 联系电话:27123357
星火项目
星火项目以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农业科技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实现与国家星火计划衔接。 一、实施意义 星火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星火计划主要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引领和先导的作用。 二、年度目标 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围绕星火科技富民工程的实施,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引导天津市农村经济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发展轨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扶持星火龙头企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村科技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推广普及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农业科技的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通过技术培训与示范,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促进我市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三、支持重点 (1)种植业:面向全市资源,大面积组装转化成熟技术,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 (2)养殖业:提高畜禽、水产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用优良品种繁育技术,提高饲料转化率,推动畜禽、水产养殖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 (3)农产品深加工:围绕农业产品贮藏、保鲜、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等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及附加值; (4)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以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品,并生产示范; (5)环保:采用洁净生产技术、污染防治与综合治理技术、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洁净能源生产新产品;做好可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利用,生产高效、节能装备; (6)农用新型装备:采用先进制造技术,针对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轻纺、建筑建材等方面亟待解决和提高的新型装备需求,开发生产适应农业生产的农用机械和适合广大农村的先进技术装备; (7)农用化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开发肥料、农药、农膜新品种, 提高产品质量; (8)为大工业配套:围绕我市汽车、海洋化工、冶金、电子等重点产业,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开发配套设备与产品。 四、申报说明 1.项目申报程序 星火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和市级星火项目两部分,市级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上报到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到受理单位,市科委统一评审立项。国家级项目由每年市级立项的星火项目中按专家评审意见择优上报。 2.项目申报材料 凡申报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填报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所填信息必须详实可靠,申报系统可从天津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申报星火计划项目需同时提交可行性报告。 项目申报单位报送材料(一式七份,并提供电子版)包括: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 (2)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附后) (3)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 3.申报星火计划项目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基础,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6)申请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关条件。 4.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尹川 孙立华 联系电话:27121142 27116437
星 火 项 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盖章):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编 写 时 间: 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述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三、意义和必要性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五、主要开发内容和指标 六、项目投资预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 七、效益与预期效果分析 八、进度安排 九、项目的组织管理及相关保障措施
可持续发展行动项目
可持续发展行动是指:通过针对我市特定区域,包括行政区域、功能区域、中小城镇、行业企业等现存的、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共性问题,以创建区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载体,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突破关键技术,推动先进适用的相关技术的集成和应用,开展综合实验与示范。通过实验区和示范工程的建设,使所在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仅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同时也为后代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中的可持续发展行动项目只限于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补贴性支持。 一、实施意义 通过可持续发展行动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集成应用,突出发展模式与机制创新。通过科技的引领和支撑,有利于切实解决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对加快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是:经过3-5年,建设10个市级区域(行政区域、功能区域、中小城镇、行业企业)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并争取有条件的区域进入国家级的实验区和示范区;取得20项先进适用重大科技成果,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前瞻性引领和支撑;建立30个科技示范工程,为全面开展可持续发展提供综合实验和示范。年度目标是:在我市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区域,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应用和示范,大力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创建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支持重点 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将积极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市相关区域的集成应用,建立科技示范工程,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引领我市相关区域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包括以下七个领域: (1)“节能减排”技术的集成应用与示范 (2)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的集成应用与示范 (3)循环经济项目示范 (4)生态系统修复技术的集成和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的综合示范 (5)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关先进技术,集成与示范 (6)中新生态城建设相关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7)生态城市建设相关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四、申报说明 1.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指南的要求; (2)市科委对符合本指南要求且已实施的项目予以补贴性资金支持; (3)鼓励产学研合作,以项目实施主体牵头申报,合作单位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4)项目所采用的技术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技术政策,对所属领域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 (5)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性强,覆盖面广,辐射力强,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具备良好的推广前景; (6)可持续发展行动项目以贷款贴息、无偿补贴两种方式资助,对于项目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项目给予择优资助。 2.申报材料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可持续发展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一式7份; (2)示范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一套; (3)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如:各类许可证、准产证及有关必须取得的证书等)一套。 3.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社会发展处 联 系 人:宗建新 联系电话:27120584 27115951
附:可持续发展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1.项目立项背景情况(包括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分析等); 2.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包括现有技术和工作基础、已具备的实施条件、技术支持队伍和产学研情况、是否取得前期成果等); 3.项目目标及主要工作内容(必须清晰地叙述总体目标、开展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其要点); 4.实施周期及进度安排(包括实施年限、每半年的进度安排等); 5.项目预算及其来源(包括项目总投资概算、新增资金筹措及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等); 6.项目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应用效果等); 7.项目可行性、风险性分析(包括技术、资金、人员、政策和项目承担单位等方面); 8.项目的组织管理(包括项目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承担单位的实力以及合作的具体形式等); 9.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介(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技术职称与职务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工作业绩等); 10.有关附件
新产品项目
新产品项目以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并实现规模化生产,促进新产品的进一步改进和升级为目标,实现与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衔接。 一、实施意义 新产品项目以“加强引导、鼓励创新、扶持重点、营造环境”为指导思想,继续采取政府引导和财政后补助为主的方式,紧紧围绕促进自主创新战略实施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带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市新产品在国内外的竞争力。 二、年度目标 通过“天津市新产品项目”的实施,支持一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促进节能减排的新产品,进一步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国家级和市级创新型企业。 新产品项目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其它科技计划的衔接配合,优先支持国家和天津市科技计划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产品创新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带动作用。 三、支持重点 1. 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航空航天及交通、农业、公共健康与安全、其他高新技术产品; 2.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 3. 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 4. 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的新产品; 5.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新产品项目原则上不支持的范围: (1)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 (3)传统手工艺品; (4)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5)动、植物品种资源; (6)军工配套产品; (7)高能耗、环境污染的产品。 四、申报说明 本次天津市新产品申报项目属于地方性项目,同时为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准备项目库。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天津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 1. 申报条件 新产品应是:(1)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2)在本市首次开发成功,并已有生产和市场销售、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的产品;(3)该产品在2006年--2007年期间纳税额达到2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 (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请直接从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网站下载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样表)word格式填写,下载网址为:http://www.chinanp.gov.cn/sbwj1.htm。 (3)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 (4)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 (5)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度申报单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6)辅助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估机构(咨询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材料: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简述所申报新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申报单位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产品图片和照片等)。 请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按照项目申请书、申报表、申请报告、必备材料、辅助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一式五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可用移动硬盘、U盘等拷贝)。请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新产品项目受理单位。 注:经专家评估后,将要求部分申报单位提供2006年-2007年度该产品纳税完税发票。 3.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有关内容要按申报表要求逐项填写准确,单位、符号要标准化。凡申报材料不全,文字不清或未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不予受理。 (2)对已列入过《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或《天津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进行重复申报。如发现同时或重复申报情况者取消其立项资格。 (3)申报新产品项目的同一项目不得与星火项目、火炬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项目重复申报。 4.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综合计划处 联 系 人:程梅青 联系电话:27123081 27117113
附件: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1.该产品主要技术原理和采用的工艺路线; 2.国内外同类产品与该产品竞争情况; 3.该产品对促进就业、节能降耗的作用; 4.该产品出口创汇、替代进口情况; 5.该产品应用领域,近期被替代的可能性; 6.该产品目前和未来市场占有率现状和估计; 7.该产品知识产权情况说明; 8.申报单位研究开发能力说明; 9.申报单位现有生产条件、营销、管理等情况介绍。
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形成规模效益,为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 一、实施意义 通过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实施,又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大范围、大面积的推广应用和转化,为促进我市产业机构调整和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作出贡献。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活跃大学和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以及行业和区域间的成果推广和技术转移,切实提升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立项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技术成熟、适用,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证明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3.技术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并已有较大的推广面; 4.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转移提供服务,运作有实效、模式有特色。 三、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的专业型、综合型、区域型技术转移机构申报的项目。 ――重点支持节能降耗、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行业技术水平的项目,包括以下六个技术领域。 1.水资源利用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工业节水、农业节水、新技术推广及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技术推广项目; 2.能源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与能源先进技术的推广,以及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新技术推广项目; 3.环保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技术推广项目及环保新产品的推广; 4.加工制造技术领域: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环保、节能、降耗,能提升行业技术水平的加工制造共性技术; 5.现代农业技术领域:重点推广提高粮食品质综合技术项目、农作物、花卉、畜禽、水产、林业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6.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水平高和应用前景广阔的共性技术的项目。 四、申报说明 1.申报材料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2)科技成果推广实施方案一式3份; (3)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相关评价证书一份; (4)已实施单位出具的应用情况报告一套; (5)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 (6)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如:各类许可证、准产证及有关必须取得的证书等)一套。 2.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成果市场处 联 系 人:张雪颖 联系电话:27129588 27116540
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1.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推广能力及推广实施该项目的基础条件(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技术研发能力、技术推广能力等); 2.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内容、技术性能指标、对相关技术与产品及其产业的带动作用等); 3.项目推广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包括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分析,本项目在产业链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等); 4.已取得的推广应用效果(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或应用效果等); 5.项目进一步推广目标和进度安排(包括实施年限、进度安排、总体目标及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应用效果等)。
科技兴贸项目
为提高我市出口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优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组织实施《天津市科技兴贸项目》。科技兴贸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国际市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加强科技兴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环境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走出去”。 实现与国家科技兴贸项目的衔接。项目采用资金资助形式。 一、实施意义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加快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进程,提高出口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年度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科技兴贸项目”,支持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特色产业出口基地建设,鼓励相关产业和配套产业向基地集聚,延长产业链,建立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出口潜力较大、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创新型企业,为转变我市外贸增长方式发挥显著示范、带动作用; 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竞争力和良好国际市场前景的出口产品,力争到2010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达到25%。 三、支持重点 1.支持科技兴贸共性技术研发和环境体系建设。包括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特色产业出口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基地出口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之间进行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合作开发,为国际化大公司配套,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修订和制定;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遇到的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项目;支持面向出口企业建立的公共技术研发、公共信息服务、认证服务、人员培训、国际孵化器、试验检测中心、国际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包括面向国际市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有自主品牌的传统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提升出口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消化吸收再创新扩大出口项目。 3.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为在海外建设研发中心、产业化基地,利用国际科技、信息、人才等资源、跨越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示范项目;企业为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出口产品技术、质量水平而取得国外专利、采用国际标准和通过国际权威认证项目;推动科工贸企业合作对接、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示范项目。 四、申报说明 1.支持领域范围:电子信息、软件、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产品、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等。 2.申报要求:项目要有一定出口基础,申报材料中需着重说明该项目产品出口情况,国际市场前景,项目实施后预期出口效益,并提供近期出口报关单3张,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产品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项目申报内容须遵守国家禁止出口、限制出口的相关规定。 3.对进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天津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的产品给予优先考虑,需注明在《目录》中的“序号”、“海关商品编号”和“产品名称”信息。(《目录》可通过天津科技兴贸信息网www.tjkjxm.org.cn查阅)。 4.科技兴贸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天津市科技兴贸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按照申请书在前、申报书和证明材料在后的顺序装订),一式五份,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受理单位。同时上报word文档。 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生产许可证、专利证书、国家和国际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列入国家相关计划证书、省级环保证明、近期出口报关单等复印件。 5.《天津市科技兴贸项目申报书》从天津科技兴贸信息网下载。网址:www.tjkjxm.org.cn。 6.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高新技术处 联 系 人:杨超英 联系电话:27123357 27123719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扶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就业为目标,实现与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衔接。 为充分体现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转化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和技术发展方向,引导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科技型企业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组织编制了本《指南》。本《指南》是为了积极争取国家转化资金项目,在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指南的基础上,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针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物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重大任务,按照突出重点,突出转化的原则编制完成的。 一、实施意义 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区县财政资金、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有效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二、年度目标 转化资金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前期性开发的资金。遵循 “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配合“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的实施。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景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三、支持重点 (一)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本技术领域以保障粮食与食物安全,提高农林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主要农林植物高产、稳产及优质、高效生产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 高产优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 2. 优质专用经济、饲料、能源作物和名特优果树、蔬菜新品种及配套种植技术; 3. 优质耐盐经济林、花卉、牧草、及特种专用植物新品种中试示范; 4. 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技术、种子综合加工技术、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 5. 农业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 6. 新型、环保肥料与植物生长调节剂及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二)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 本技术领域以推进我市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发展,促进畜禽水产养殖业向数量与质量、效益与生态并重的方向转变,提高畜禽水产养殖业的综合效益,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 优势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良种快速扩繁与规模化、规范化饲养技术; 2. 生态循环型畜禽、水产营养调控与标准化养殖环境控制技术; 3. 安全、优质、专用、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和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工艺; 4. 畜禽、水产鲜活产品与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评价、检测、预警技术及产品; 5. 海水工厂化综合养殖和淡水养殖技术及产品中试示范; 6. 优质奶牛新品种及规模化、集约化饲养与管理技术。 (三)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 本技术领域以提高农业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 重大农林植物病虫草害、重大旱涝等气象灾害及监测、预警、防控新技术与产品; 2. 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 3. 环保型农药创制、高效安全施用与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 4. 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 5. 动物传染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 6. 高效安全新型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 (四)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本技术领域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和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 果蔬、畜禽水产品增值加工技术及设备; 2. 鲜活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运输系统技术与配套产品; 3. 农副产品、特种粮油、农林特产资源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清洁生态型加工技术与设备; 4. 乳制品、蛋制品深加工技术与设备; 5.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五)循环农业开发与绿色社区 本技术领域以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提高农林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节约型农业与绿色社区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 农作物高效保水、水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旱作节水、灌区节水以及雨水集蓄利用新技术与产品; 2. 非常规水源灌溉、渠系防渗、高效输配水,以及调控技术和生物、生态水环境修复治理技术与产品; 3. 秸秆、稻壳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生物质能转化、生物基材料开发、清洁能源利用与节能技术及设备; 4. 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与设备; 5. 绿色节能建材、人居环境改善等村镇小康住宅建设集成配套技术与产品。 (六)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 本技术领域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先进、适用、多功能农业机械,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村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加速我国农业装备、设施的现代化和国产化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 新型农作物、牧草、林木种子收获、清选、加工设备; 2. 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农业技术装备与高效施肥、施药机械和设备; 3. 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以及牧草、饲料加工、林产机械和农产品产地处理技术装备; 4. 精准农业技术、遥感技术与估产及农村信息化服务系统与产品。 (七)农业生物技术及产品 本技术领域以加快生物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促进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 新型畜禽生物兽药和生物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 2. 生物肥料生产技术及产品; 3. 生物农药生产技术及产品; 4. 生物饲料生产技术与产品; 5. 动物胚胎生物技术及产品。 四、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符合天津市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区域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小康建设,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二)属于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 (三)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经天津市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认定)的成果。 (四)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五)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中试、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 (七)涉及到需要行业执法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鉴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五、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二)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六、支持方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特别好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一)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得超过2年。 (二)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三)所申报的项目须有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比例一般占项目总经费的80%以上;大学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企业参与的科技攻关项目,参与企业应有相应的自筹经费;大学或科研院所独立承担的应有一定的自筹经费。 凡列入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资助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区、县、局财政匹配一定经费。 七、管理单位 (一)推荐单位 市各区、县、局、院科技主管部门作为天津市转化资金项目推荐单位。 (二)管理单位 市科委负责市转化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并委托天津市星火科技开发中心负责市转化资金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市科委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推荐国家转化资金项目。 八、申报说明 (一)申请程序 凡符合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条件的项目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www.tstc.gov.cn)下载申报项目的有关系统。 2.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制作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3.将申请文件报送申请单位所在区、县、局,各区、县、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4.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及形式审查。 (二)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由4个部分组成:《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表》、相关附件(含附件目录)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7份。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1.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3.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大田释放许可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中试批文;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 ——机械类:样机鉴定证书与检测报告; ——仪器类:样机鉴定证书与检测报告;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鉴定证书、或认定证明、或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5.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以及申请前最近一个月(4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要提供上一年年度的会计报表。企业法人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事业法人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等。 当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当年开办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6.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尹川 马玉堂 联系电话:27121142 27116437
认定成果转化项目
认定成果转化项目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适当扶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一、实施意义 认定成果转化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及扶持,促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转化及产业化,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我市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申报原则 1.经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项目; 2.转化项目已实施,并有一定销售额或为发展该项目产生银行贷款。 三、支持重点 2008年认定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及滨海新区的转化项目,对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四、申报说明 1.申报材料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2007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 (3)项目所必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 2.申报要求 认定成果转化项目必须是经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项目,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有关情况可登陆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和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网站(www.httc.cn),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常年受理认定申请。 3.咨询联系方式 主 管 处:成果市场处 联 系 人:张雪颖 联系电话:27129588 2711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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