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调价“两条线”措施 ■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实施价格监测制度 ■严格民生价格
■严格审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化肥生产用电和天然气实行价格优惠
本报讯 (记者柳悦 通讯员张丽)昨天,记者从市委综合经济工委获悉,为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本市物价局通过采取落实天津市政策性调价项目“两条线” (当本市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时,下一个月不出台对价格总水平有直接影响的地方性调价项目;当本市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达到或超过40%,下一个月除国家统一安排的调价项目外,本市原则上不出台对价格总水平有直接影响的政策性调价项目)控制、严格审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等措施,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据介绍,今年以来,针对市场物价的动态,本市物价局先后采取了6项措施:落实本市政策性调价项目“两条线”控制措施,稳定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今年以来,全市没有出台政策性调价项目,使得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均保持稳定;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今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对主要食品和民用燃料等重点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并对骨干企业政策执行情况实行重点监督;实施市场价格监测制度,特别是对主要日用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同时,加强了对重点农产品成本价格调查,建立了临时价格干预的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制度;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天然气的价格实行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征铁路建设基金的支持性价格政策。如对尿素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批发和零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市有共同部门不间断地对市场价格进行巡查,组织开展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和农资、电力、房地产价格以及医疗服务、有线电视、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格民生价格。如稳定公园景点门票、医疗服务价格和各类教育收费标准等,并较大幅度地降低了本市管理的86个品种433个规格的化学药品价格。在经济适用房市场中,严格审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加强对限价商品房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产权登记收费行为,使本市保持一个较稳定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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